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衡阳兴欣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深之蓝科技有限公司低碳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将《湖南深之蓝科技有限公司低碳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5年 6月5 日—— 2025 年 6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湖南深之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罗芳芳 18573414666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东湖村十二组衡山科学城智源丽景1栋6楼
附件(网站二级子目录):《湖南深之蓝科技有限公司低碳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