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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300万千伏安时新型铅酸蓄电池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关于年产300万千伏安时新型铅酸蓄电池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   来源:衡阳兴欣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衡阳市瑞启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对年产300万千伏安时新型铅酸蓄电池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2024年 4 月 2 日——  2024年 4 月 30  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衡阳市瑞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贺小红/15886487909、1739381102@qq.com

通讯地址: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办事处新竹村

附件(网站二级子目录):《年产300万千伏安时新型铅酸蓄电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下载:

瑞启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000.pdf 瑞启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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