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衡阳凯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衡阳兴欣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莲湖中央广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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