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衡阳利星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4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对金河湾•尚品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衡阳利星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巧楠/17397229033
通讯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18号金河湾尚品10号楼101室
附件(网站二级子目录):《金河湾•尚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金河湾•尚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金河湾•尚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